2.4.2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的基本要求
交通部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规定:
(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应符合JT 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
(3)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4)运输、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5)进入装卸作业区,不准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戴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6)夏季高温季节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货物,应按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 (共30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