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爲隸臣妻,有子焉,今隸臣死,女子北其子,以爲非隸臣子殹(也),問女子論可(何)殹(也)·[193]或黥顔頯爲隸妾,或曰完,完之當殹(也)。[194]」<
分类:睡虎地秦简文字274字
【注釋193】
[北]《三國志·虞翻傳》注:“古别字。”此處指將其子自家中分出。
【注釋194】
[完之當殴(也)]
(1)整理小組:處完刑是妥當的。
(2)栗勁:完不是一種刑名,而是表示免除刑徒的一切附加身體刑的法律術語。本項答問所謂“完”,也同樣不是獨立的刑名,而是“完爲隸妾”的略語,以區别於“黔顔順爲隸妾。”①
【夏按】栗説爲上。
[當]妥當,指與律意相合。
① 栗勁《〈睡虎地秦墓竹簡〉注釋斠補》,《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1984年05期 ...... (共27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