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从木,安声。
本义为①木制的陈放、端送食物的矮脚托盘。《史记·田叔列传》: “(高祖)过赵,赵王张敖自持~进食,礼恭甚。” 《史记·万石张叔列传》: “对~不食。”成语: 举~齐眉。类推引申指②一种学习或办公用的矮脚长桌,几案。司马光《资治通鉴》卷六十五:“ (孙)权拔刀斫前奏~,曰: ‘诸将吏敢复有言当迎操者,与此~同!’” 《聊斋志异·促织》: “成妻纳钱~上,焚拜如前人。”方苞《左忠毅公逸事》: “庑下一人伏~卧。”引申为③几案上的放置物,文书,案卷。《新唐书·陆贽传》:“视~籍烦简。”刘禹锡《陋室铭》:“无~牍之劳形。”方苞《狱中杂记》:“取 ...... (共822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