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民族区域自治
一、自治县的建立
1.沧源佤族自治县
沧源佤族自治县位于云南省临沧地区西南部,在东经98°52′~99°43′和北纬23°4′~23°30′之间。汉至三国、东晋时沧源被称为哀牢县地,属永昌郡;南朝属宁州;唐朝属南诏银生节度地;宋朝大理时属永昌府地;元代时,南部及东北部属木莲路军民府,西部及中部属孟定路军民府;明属孟定府耿马安抚司及孟连长官司;清属镇边直隶厅勐角董土千总及班洪土都司;民国初年,划镇边厅所属的勐角董土司地设置沧源行政委员管理,归迤南道管辖,后又称普洱道。1915年后属澜沧县,1936年建立沧源设治局 ,1947年属普洱专区。1945年5月,沧源人民推翻了国民党反动统治,组成了 ...... (共828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