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亲属称谓
柯尔克孜族中家庭和家族观念很重。因为自古以来家庭和家族是民族、部落和氏族的基础。柯尔克孜族一般是家长制家庭,家长通常是祖父或父亲,家长处于全家的支配地位,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独生子一般不分家,不独立门户,子女多的家庭在儿子长大结婚后都要依次分家,另立门户,但幼子是家长的主要财产继承者。家庭中,养子也会得到亲生女儿同样的继承权。家族一般指处于同源的七代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直系亲属主要包括曾祖父“巴巴”,祖父“琼阿塔”,父亲“阿塔”,本家儿女“巴拉”,孙子“涅维热”,曾孙“切维热”。旁系亲属主要包括曾祖父、祖父和父亲的兄弟姐妹,尤 ...... (共74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