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鲜制宪国会
即南朝鲜第一届国会。1948年2月26日,联合国大会临时委员会通过美国提出的“在可能举行选举的地区举行‘选举’”的决议,并派出“联合国朝鲜委员会”到南朝鲜监督选举。同年5月10日,在朝鲜南半部举行了“总选举”。5月31日,选出的198名议员举行会议,李承晚被选为议长,申翼希、金东元被选为副议长。6月1日举行第一次正式会议,讨论并议决了有关制定宪法的办法,随后提出了宪法草案。草案中关于实行内阁制和两院制的规定,遭到李承晚强烈反对,结果又按李的主张进行了修改。这部宪法于7月12日通过,7月17日经李承晚签署后公布生效。7月20日,第一届国会根据该宪法选举李承晚任总统 ...... (共420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