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口税
旧中国海关对进口洋货运到中国内地销售时征收的一种国内关税。也有把“复进口税”归入“子口税”的。人们常称海关所在口岸为“母口”,内地常关、厘卡所在地为“子口”,因此把这种代替内地关卡应征的各种捐税称为“子口税”。这种税是基于1858年的中英《天津条约》开征的。在中英签定不平等条约以前,中国内地的商品流通,都是“逢关(常关)纳税,遇卡抽厘”,洋货进入内地,或洋商从内地收购中国货物出口并无例外。而在此以后,洋货进入内地销售,除缴纳5%的进口税外,只需再交纳2.5%的子口税,就可通行全国各地,不再缴纳各项繁重的税厘,便利了外国资本主义来中国倾销洋货, ...... (共41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