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制
企业及其所辖单位由一位领导人代表国家独负全责的领导制度。一长制原则是由列宁在1918年3月针对苏联铁路管理混乱状况提出的,1920年被俄共中央肯定为企业管理的原则,1934年普遍推行。企业领导人是苏维埃国家的代表,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进行工作,基层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对行政领导人有监督权; 全体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完全服从领导者个人的意志。50年代初,中国在东北地区和其它一些地区的厂矿企业中程度不同地引进并推行过一长制,厂长对企业的生产行政工作全权负责,而企业党组织对企业生产行政实行保证和监督 ...... (共250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