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而共同生活。在我国,人们习惯把婚前同居,即恋爱双方先同居后成婚的称作未婚同居。这种结合不具有法律效力,也不受法律保护。把婚外同居,即已婚男子或女子同另一异性的同居称作姘居,这是非法的婚外性关系。本世纪初叶和中叶,欧美兴起两次“性革命”高潮。一些城市青年不结婚而同居,他们有的象事实婚那样长期共同生活而不履行结婚手续,有的则短期同居而后分道扬镳。近20年来,此类现象激增。美国1977年统计,约有100万对未婚同居者,北欧国家也颇为盛行。一些学者认为,未婚同居现象的普遍化除其本身原因之外还与国家的税收政策有关,一些国家对已 ...... (共800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