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本位论
古代社会把儿童看成是家的财富、未来的劳动者、家族继承和繁衍的工具,从家庭的利益和需要出发来看待儿童的观点。这种观点不把儿童作为独立的个体、社会群体的正式成员加以尊重,而只被看成是没有个人身分的雏形的成人,是父母的隶属物,不能享有任何权利,甚至连最基本的生存权利都得不到保障。在古代社会,盛行“冠礼”或“成丁礼”的风俗,在儿童达到一定年龄时,举行某种仪式,宣告儿童走向成熟,为成人社会所接纳。在举行这种仪式之前,儿童不被看作社会的正式成员,不享有社会成员的任何权利,他们只是成人的隶属物,成人对他们有生杀大权。如古代罗马的法律把儿童视 ...... (共562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