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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年土地法

分类:美国历史百科237字

亦称《哈里逊土地法》。有关处理国有土地的法案。由西北领地地方长官威廉·亨利·哈里逊提出。1800年5月由国会通过。对《一七九六年土地法》作了补充。规定马斯金格姆河以东土地不少于640英亩、以西不少于320英亩分块出售,最低价每英亩2美元,分4年付清。设置辛辛那提、奇利科西、玛丽埃塔和斯特森维尔4个区,区内分设土地局。各区每年拍卖一次。该法使土地赊购制得到进一步发展,助长了土地投机和超量购买 ......     (共237字)    [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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