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思想
孔子法律思想的基本点是以德礼为主,辅之以刑罚。他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为政》)认为道德教化的作用,绝非刑罚所能达到的。孔子又说过:“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学而》)当然孔子不是绝对排斥刑罚的作用。他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子路》)把礼乐与刑罚相提并论,肯定两者是互相关联的。他所反对的只是“刑罚不中”而已。
孔子认为“听讼”只是手段,而使“无讼”才是目的。他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颜渊》)要做到这一 ...... (共52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