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一词的由来
同性恋(homosexuality)一词,是由一名德国医生于1869年创造的。这个词描述的是,对异性人士不能做出性反应,却被自己同性别的人所吸引。今天,同性恋、异性恋和双性恋,被认为是不同类型的“性倾向”,其定义是:“持久的对某一特定性别成员在性爱、感情或幻觉上的吸引”。因此,同性恋指的是“对自身性别成员基本的或绝对的吸引”。
在此之前,同性性行为被基督教会谴责为罪恶,并在一些欧洲国家,包括英国,被定为违法。在某些情况下,男人会因为介入同性性行为受到监禁,比如100年前英国的奥斯卡·王尔德的著名案例。西方人关于同性性行为有罪的信念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2世纪。耶 ...... (共68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