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不教,父之过; 教不严,师之惰。
关于“教”,前边说了孟母式的家庭教育,也说了窦燕山式的家教和师教。此处的“养不教”之“教”,是单指家教呢?还是连供子入学的师教在内呢?如单指家教,父不教子,是父之过则无错;若包括入学之教,父不教之过就不能完全归罪其父,当时的国家官府都有责任。上年岁的人都知道,封建帝王时代的“私塾”(学校)不都是免费的义学,而绝大多数是收费的。当时做父亲的,许多人劳动一年连肚子都填不满,有的眼睁睁看着儿子饿死病死,又哪来的钱供儿子上学呢?这不教之过,难道应全归于其父吗?能供儿子入学受教而不教者,应过其父,无钱供子入学受教者之不教,其过不应全归其父。
关于“ ...... (共342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