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诉讼
本诉讼之对称。在他人之间的诉讼开始之后,基于与该诉讼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该诉讼之诉讼。他人之间的诉讼为本诉讼,第三人(见诉讼中的第三人)参加他人之间的诉讼为参加诉讼。参加诉讼与本诉讼是两个诉讼,本诉讼是原告起诉与被告应诉的诉讼,参加诉讼是第三人与本诉讼原告和被告之间的诉讼,或者是第三人与本诉讼的原告、被告之间的诉讼。两个诉讼发生的原因不同、时间不同,诉讼的程序与方式不同。本诉讼是基于原告与被告之间民事权益争议发生的诉讼,是原告和被告按照起诉和应诉的程序和方式开始进行的诉讼。参加诉讼是第三人基于他人之间的诉讼可能损害自己的权益 ...... (共512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