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刑法
澳门地区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渊源 澳门地区(包括澳门半岛、仔岛和路环岛)是我国领土。根据我国政府和葡萄牙政府于1987年签署的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我国政府已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3年)规定,澳门原有刑事法律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为同基本法相抵触者外,继续适用。澳门现行的刑事法律和其他法律一样,主要源于3个方面:①由葡国主权机关通过的并明文规定适用于澳门的刑事法律。如1886年葡萄牙刑法典,自其生效之日起便适用于澳门。该刑法典包括总则和分则两部分,共7章486条。到1977年为止已经 ...... (共659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