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共和国国家监所法》
阿根廷于1958年1月14日由临时总统签署颁布施行的监所法律。该法共16章134条。第一章执行刑事处罚的基本原则。其中第1条规定,对被判刑人执行剥夺自由的刑罚,其目的在于使犯罪分子重新纳入社会生活。监所制度应根据各种具体情况的需要,使用预防、医治、教育、帮助等措施以及根据与此有关的科学上取得的进步所能够采取的其他措施。第二章监狱管束制度的阶段性,规定对犯人的监管制度要有渐进性,即分为观察阶段、处遇阶段和考验阶段三个阶段,在各阶段实施相应的处遇。第三章处遇标准,分别就犯人生活卫生、戒具使用等标准作了规定。第四章纪律,规定被监禁者必须遵守本法令和为 ...... (共780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