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发行和公开发行
一般来讲,将证券发行方式分为强制发行方式和公开发行方式。所谓强制发行,即通常所说的强制行政摊派和变相行政摊派。由于国债是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国家作为政权机构完全可以指令各级行政力量,向企业、单位和职工个人摊派国债,而其他有价证券,如股票、公司债券,就不存在强制发行的主观条件。所谓公开发行,指把国债视同其他有价证券而推向市场,也即以自愿认购为特征的发行方式。国债的公开发行也有多种形式,但大体上可归纳为两类:即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直接发行系指国家财政部门自行负责而直接推销的一种方法。间接发行则是先由银行(包括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等)和 ...... (共68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