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貌形态类型
以海拔标高和相对高程结合为分类指标,可将全省地貌划分为9类,即中山、中低山、低山、高丘陵、低丘陵、高岗、低岗、阶地、平原(包括水域)等。
江西省的9类地貌形态中,海拔在1000~2000米的中山面积为23409.06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13.73%;海拔在500~1000米、相对高程大于500米的中低山面积为22993.39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13.49%;海拔在500~1000米、相对高程在200~500米的低山面积为15065.20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8.84%;海拔在300~500米的高丘陵面积为31492.19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18.48%;海拔在100~300米的低丘陵面积为40329.05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23.66%;海拔低于100米、相对高程在30~80米的高岗面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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