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背信用证 Back to BackLetter of Credit
信用证的一种。受益人以国外开来的信用证为基础,请求银行向当地或第三国的实际供货人开立的与国外来证内容相同的信用证。它与可转让信用证都是为国际贸易的中间商提供便利。对背信用证与可转让信用证不同是,可转让信用证是将信用证的部分或全部权力转让给第三者,即根据受益人请求所开换的新证,与原证也有直接联系。对背信用证则与原证是两个独立的信用证。
对背信用证与原证的开证申请人、受益人、开证银行和通知银行完全不同。原证的开证申请人是进口商,受益人是该证的出口商,即出口中间商。对背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恰是原证的受益人。他是对背信用证的购货人。它的受 ...... (共42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