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命名有机化合物的一般规则 normal rule for giving name of organic compound
命名有机化合物主要是用系统命名法。一般规则是:
①首先确定分子中可作为母体的结构体:(a)含有一个官能团的化合物,母体结构应包含此官能团;(b)含有多个官能团的化合物,按“官能团的优先次序”(见官能团的优先次序词条)来确定母体结构应包含的官能团(即主官能团);(c)开链化合物的母体是含有主官能团的最长碳链;(d)环状化合物一般以环为母体;(e)下列官能团总是作为取代基来命名: —OR ,—SR ,—X ,—NO2,—NO, —N。
②命名规则及顺序:(a)将母体化合物进行编号,其它官能团作为取代基,并使取代基编号尽量小。(b) 命名时,取代基名称的顺序一般按“次序规则”的序号排列。(c)命名顺序 ...... (共988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