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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主体

分类:中国劳改学236字

“特殊主体”的对称。指法律对构成某些犯罪的主体未作特殊限制的主体。即只要达到了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即可构成某些犯罪的主体。我国刑法规定的大多数犯罪,都可由一般主体构成。如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强奸罪、杀人罪等,要求的都是一般主体。特定身份不是其构成的必要要件。但是,有些仅要求由一般主体即可构成的犯罪,如果行为人具有某种特殊身份,要依法从重处罚。例如,我国《刑法》第119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走私、投机倒把罪的,从重处罚。 ......     (共236字)    [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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