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际教育暂行条例
分类:法学343字
山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1989年3月10日通过公布,同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第一部省级的国际教育法规。《条例》共26条,对国际教育的方针、原则、组织机构、经费来源、奖惩措施,以及教育的制度、对象、范围、内容、时间、场所、师资、责任、目标和权利义务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条例》指出:“国际教育是对公民进行科学的国际观念和国际知识的教育,是启发公民自觉履行保卫祖国和其他国际义务的全民性教育。”“国际教育应贯彻长远、有效、稳定发展的方针;坚持经常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重点教育和普及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和行为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 (共34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