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
1978年,咸阳地区各县市按照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经济政策中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和陕西省委《关于认真解决当前农村经济政策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指示》精神,开始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至1979年下半年,全地区有6249个生产队实行了“包工到组”责任制,占生产队总数的33%。1979年春,中共长武县委在选点调查的基础上,率先在丁家公社直谷大队西嘴生产队试行联产到组责任制,使全队粮食亩产有较大幅度增长。1980年初,长武、彬县等边远山区的少数生产队实行包产到户责任制和包干到户责任制。2月,中共咸阳地委批转了地区农林办党组《关于农村建立生产责任制意见的报告》,对长武 ...... (共73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