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管理
西周时期,设立小司徒官职,颁行“比法”(五人为比),管理四郊都鄙的庶民。郊区各乡的大夫,要按“比法”统计本乡的比数及男女、贵贱、老幼、废疾之数。三年汇总上报一次,谓之“大比”。战国时期,秦孝公定都咸阳,将境内分散的小乡、邑,聚集为大县,户口按县管理,下辖的里设里正,居民统称里人,按什伍编制,实行什伍连坐制。汉代沿袭秦代户口管理制度。当时五陵邑人口众多,“五方杂厝”,纨绔子弟奢侈无度,朝廷采取严格的户口管理措施,各陵邑将住户分割在邑中“里”内,“里”设里门。为控制人口的增长,规定“赀三百万以上”之户才能徙居茂陵邑。隋、唐时期,在郡 ...... (共117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