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性别结构
1949~1958年,境内男性占总人口的52.2%以上,男女性别比例在110∶100之上。1959年~1967年,男性占总人口51.8%~52.4%,男女性别比例在107.5∶100至109.9∶100之间。1968年~1990年,男性人口比重在51%~52%之间,男女性别比例最高为108.2∶100,最低为103.4∶100。总的趋势是男性比例逐步下降,由不平衡逐步向平衡发展。1990年7月,全市总人口为422.6万人,其中男性人口216.3万人,女性人口205.8万人,男女性别比例为105.53∶100。2000年11月,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全市483.87万常住人口中,男性为249.98万人,占总人口51.66%,女性为233.89万人,占总人口48.33%,男女性别比例为106.87∶100。全市人口男女性别比例从1949年以 ...... (共641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