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消防监督工作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1987年7月14日发。主要内容是: (1) 要提高对消防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凡危及全局的一些重大火险隐患和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公安机关领导同志都要亲临第一线查明情况,督促整改,妥善处置。(2) 深入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消除火险隐患,做好充分的灭火准备工作。重点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落实,排除火险,堵塞漏洞,做到隐患不消除,工作不停止。要对重点单位制定周密的灭火抢险预案,做到临阵不乱,提高灭火效率。(3) 对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责任者,不论是什么人,都要依法严肃处理,公安部 ...... (共49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