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反爆炸、易燃危险物品管理规则处罚暂行办法
分类:中国消防240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61年1月28日批准,同年4月1日起试行。共13条。规定了处罚的种类、处罚的程序。《办法》对爆炸、易燃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包装、托运等方面,以及旅客携带爆炸、易燃危险物品乘坐车、船、飞机等,作了具体的规定。《办法》还规定,机关、部队、企业、团体、学校、人民公社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确系出于本单位负责人的指示或命令的,除处分当事人外,并追究该单位的负责人 ...... (共240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