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
由被担保人向其担保人提供的,保证由被担保人支付超过担保人原来为其担保数额部分的款项的担保。在担保业务中,当一方当事人(保证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权利人)提供的付款担保,不足以支付时,担保方可以将他的担保的数额增加一定的数量,而这一增加的数额,则由第三方(被保证人)向原来为其担保的一方(保证人)进行反担保。这就是说,当原来作为担保人的一方当事人在其支付的款项超过了他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数额的范围时(超过了他应负责的范围之时),被担保人应当自行负责这一超出部分。在保险业务中,保险人为保险标的出具的付款担保,一般均包括被保险人应当承担的部分;在一般情 ...... (共41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