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报
分类:海商法236字
又称“报复”。一国以相同或相似的行为,对付他国的不礼貌、不友好或不公平的行为。引起反报的不友好行为有:禁止或限制商品进口、征收过高的进口税,禁止移民或实行苛刻的护照条例,给予外侨以歧视待遇以及不许外国船舶进入港口等。这些行为虽属于国内管辖范围,除条约另有限制外,并不违反国际法,但对他国会产生不利影响。受影响的国家当然也可以采取类似的行为进行反报。反报通常不使用武力,目的是为了得到补偿或使对方停止其不友好、不公平的行为。目的一经到达,反报应即停止 ...... (共23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