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避碰规则
规范内河船舶交通行为的总规则。交通部于1991年4月28日发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则包括总则,航行和避让,号灯和号型,声响信号和附则。共5章48条及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1.该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江河、湖泊、水库、运河等通航水域及其港口航行、停泊和作业的一切船舶、排筏。但船舶、排筏在国境河流、湖泊航行、停泊和作业,则按我国政府同相邻国家签署的协议或协定执行。2.船舶航行和避让的基本原则。3.各类船舶、排筏相遇,存在碰撞危险时的避让行动。4.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则以及船舶、排筏靠泊、离泊和停泊的规定。5.各类船舶、排筏应显示的号灯和号 ...... (共361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