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买船价款银行证明
参加船舶竞买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向船舶拍卖委员会和受诉法院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证明竞买人具有支付买船价款能力的证明文件。审查竞买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支付买船价款的资信能力,是确定参加船舶拍卖的竞买人必备的资格条件,支付买船价款银行证明不属于担保,仅为买船资信的证明。船舶拍卖成交后,买方须当即交付25%的船价款,如在7日内或约定的日期内不支付全部价款,或买方反悔,定金不予返还。上述规定对船舶拍卖后的成交具有了交易上的安全保障。支付买船价款银行证明包括支付外汇能力证明书。对出具证明的银行不做限制性的规定,国内、国外银行均可出具。证明书的内 ...... (共367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