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律吕
古代音乐律制。“律”,指的是规律性的、成体系的标准音高。《国语·周语下》记载伶州鸠论律曰:“律,所以立均出度也。”“立均”,就是确定音阶中各音的位置;“出度”,就是提出相应各律的振动体的长度标准。成体系的、互有规律联系的“律”才可以称为“律吕”。在古代,以“三分损益”法将一个八度分为十二个不完全相等的半音的律制,而得出各音的“立均”(音高)和“出度”(律管的长度),伶州鸠论律称之为“十二律”。州鸠按十二律次序分单数、双数排列,后世将其中单数称为六阳律,简称“六律”;双数为六阴吕,简称“六吕”(州鸠称为“六间”),合称为“十二律吕”。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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