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合葬
孔子年十六七時,母親顔徵在亡故。依古代禮俗,夫婦應合葬一處,孔子卻不知父墓所在。《史記·孔子世家》言 “母諱之也”。對此,或以爲徵在恥野合之事而弗告(《禮記·檀弓上》鄭玄注),或以爲徵在以幼少之女嫁七十之夫羞慚不能告(《禮記·檀弓上》孔穎達疏),或以爲以孔子尚幼故未告(今人馬茂元),或以爲徵在以青年寡婦,爲避嫌不能爲夫送葬,因而不知墓所而無可告(唐司馬貞《史記·索隱》)。孔子“十有五而志於學”(《論語·爲政》),此時已明書達禮,少年成熟,有了一定獨立處理問題的能力。爲訪得父墓所在,以便將父母合葬,孔子有意將母親棺柩停放於“五父之衢”(名爲“五父” ...... (共54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