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词典 > 伊斯兰教

阿拉伯书法

分类:伊斯兰教597字

信奉伊斯兰教诸民族通用的书写阿拉伯文字的艺术。史称其发展始起南北两线。北线经塔达穆尔、希拉等地而后形成以麦地那和麦加的书写体为代表的书法,文字大多呈盘曲形,又称“盘曲体”,即早期的“纳斯赫体”。南线始用于阿拉伯半岛南部,文字有棱有角,称为“棱角体”,被推崇为正宗字体。伊斯兰教初期,在希贾兹、叙利亚、也门、伊拉克和埃及等地均有专职誊抄《古兰经》的书记员。因反对多神教、偶像教,故书法进入造型艺术领域,为伊斯兰美学开拓了新天地。由此,艺术家们将其应用到建筑、绘画、雕塑、彩陶等造型艺术,继而又把壁画、镏金术应用到书法中去。最初用于美化 ......     (共597字)    [阅读本文]>>

其他相关分类

推荐内容

  • 伊斯兰教

    阿拉伯字母

    阿拉伯字母阿拉伯民族通用的拼音文字。系由古迦南文字演化而来,中间经由北部叙利亚文字(公元前10世纪)-阿拉米文字,并由阿拉米文字派生的特达莫里文字(公元前3—后1世纪)、古叙利亚文字(公元3世纪,呈四方

    808字 28
  • 伊斯兰教

    库法体

    阿拉伯书法种类之一。形成于伊斯兰教兴起之前。初见于伊拉克西部的希拉(Hira)和安巴尔(Anbar),后盛行于库法,即以库法命名此种书法艺术。古时亦称“正宗伊斯兰书法”。初期用于书写宫廷文献、寺院建筑上

    384字 34
  • 伊斯兰教

    苏尔斯体

    阿拉伯书法种类之一,亦称“三分之一体”。阿拉伯文Thulth(意为1/3)的音译,指其书写笔划粗细均为图马尔体的1/3。系最高级、最难掌握的书法。自古以来,书法界都认为凡不善苏尔斯体者均不能称之为书法家

    325字 22
  • 伊斯兰教

    卢格体

    阿拉伯的书法种类之一。“卢格”为阿拉伯文(Ruqa'意为斜方布片或纸片,因字体形状相似得此名)的音译。系简便、大众化的书写体。最初在土耳其用于记录文献的手写楷书,后用于来往信札和笔记。由奥斯曼苏丹阿布杜

    277字 21
  • 伊斯兰教

    迪瓦尼体

    拉伯书法种类之一。“迪瓦尼”为阿拉伯文Diwani的音译(意为“登记”),故名。系宫廷专用,亦称“宫廷体”。用于书写委任状、勋章和证书、封爵位书、诏书、礼单、帝王签文和政府公文等。其特点为婉丽清秀、近于

    394字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