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史
一、“文化史”可以界说为许多不同时间所发生的文化事件整合而成的一种记述,构成此种记述的材料,则选自已知文化资料的整体中。历史编纂法决定了资料的选取,也提供了解释和整合的方案。二、到了二十世纪,“文化史”一词在人类学中的民族学及考古学两门分科之中,出现的频率已大为增加。事实上因使用得太普遍,所以毋须想到定义。然从分析上看,这两个分科在使用此术语时,显然具有不同的特征,虽未必在意义上有矛盾。(1)在考古学家使用此一术语的习惯中,重点是放在“文化”这一名词上。历史是被假定地真实的,因为考古学的本质主要是涉及创造时代的次第,至少把它当作第 ...... (共717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