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权与国家利益 国家平等 独立与主权观念 国际义务的认同 国际秩序与民族共存 分散与集中的秩序强制
分类:世界法律思想622字
自然主义与实证主义之争也波及到法的渊源领域。实证主义者们坚持认为:“同意”是国际法的绝对前提条件。因此,他们只承认条约和习惯是国际法确定的渊源。反之,自然主义者们则强调他们称之为一般法律原则的超国家渊源。无论自然主义者还是实证主义者都勉强承认判例和德高望重之公法学家的著作是法的补助渊源。
两大法学派的区别更多是在哲学方面而不是在待法律。他们反对“强权即公理”这一古老的格言所论证的无政府状态和弱肉强食的原则。在罗马天主教会传统的影响下,罗马人们认为存在着普天下同可接受的和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原则。反之,实证主义学者们则都是现实主义者。 ...... (共622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