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权与国家利益 国家平等 独立与主权观念 国际义务的认同 国际秩序与民族共存 分散与集中的秩序强制
分类:世界法律思想258字
国际法的大部分规范是不完全的规范,需要国内法规范予以补充。因此,国际法律秩序只有作为包括一切国内法律秩序在内的一种普遍性法律秩序的一部分,才是有意义的。上面的分析还导致这样一个结论,即国际法律秩序决定各国内法律秩序的属地、属人和属时效力范围,从而使许多国家的共存成为可能。最后,我们也已经看到,国际法律秩序使各国内法律秩序自己的本来由有关国家任意加以规定的事项受到某种调整,从而限制了各国内法律秩序的属物效力范围 ...... (共258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