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参与 政治选择 思想言论自由 信仰自由 自由的相对性
分类:世界法律思想265字
我在这里并没有得出任何结论,认为国家制定的以惩治的或诽谤的出版物而制定的法律不该执行。有机会为公共道德、公共安宁尽力的人,可以利用强有力的法律来改革这些弊端。但是,我们都注意到实验已经证明,既然真理与理性保持着它们的阵地以对抗错误的意见与事实,受制于真理的新闻业也就不需要其它法律约束。在听取各方意见后,公众的批判将会纠正错误的推论和意见。当然,在宝贵的新闻自由与败坏新闻道德之间,并无一条明确的界限,如果还有不受这项规则约束的不当行为,在民众的协助下必然找出条补救的方法 ...... (共26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