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权力论 权力分立说 权力制衡 双重分权 制约机制 利益牵制 专制防范 权力分配
分类:世界法律思想1366字
我们还有必须讨论的一套制度,不但给最后主权者以代表议会,而且给他们以直接立法的职务。这些制度便是创制权与复决权。他们代表现代国家里的直接民主制的运动。他们内部的意义,是说代议原则不足以提供民众意志以真实发挥的门径;否则便是说国家内有某种方面的立法——尤以宪法或各种根本法为最著——是任何代议机关也不应对他们操有无上之权的。我们应分别这种方法在宪法修正程序上的应用,与其在普通法律的制定或修订上的应用。在前一种情形下,他们或可给宪法以一种特殊的制裁力,并加重他的制裁力的分量,而不发生某种制度——需要一种大多数以上的意志方足以修正宪法的 ...... (共136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