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机构与评奖制度
与诺贝尔奖金有关的机构除了诺贝尔在遗嘱中指定的瑞典科学院、斯哥尔摩卡罗林医学院、瑞典文学院、挪威国会等四个颁奖机构外,尚有根据章程而设立的三个组织,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它们是诺贝尔基金会、诺贝尔奖金委员会和诺贝尔研究所。
诺贝尔基金会负责安排颁发奖金的全部细节。基金会的执行委员会全权管理诺贝尔的基金和产业,其成员共有五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执委会的主席由皇室直接任命,是名义上的负责人。另有一位执委会主任负责制定主要的投资政策,筹备每年12月10日的颁奖仪式。
四个负责颁奖的机构不得干预财政事务,基金会不得干涉评选工作。
董事会是由四个颁奖权 ...... (共564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