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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

分类:民法辞典415字

一切对人有用而又稀缺的东西或资源。包括有形的如各种物、无形的如专利权、商标权等,还包括个人的内在的如各种能力、天赋,外在的如在与他人交往中能为其带来利益的信誉、商誉等。能成为财产的资源,都是有用的、能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且都为不能无限量地满足人们需要的稀缺资源。那些如阳光、空气,虽能满足人的需要,但因为它们可以无限量地提供,人人可以自取所需而无须付出代价,因而也就不是财产。因为财产的稀缺性和人的自利性,才有了对于财产的归属、利用等权利进行法律调整的必要。在民事法律上,财产指的是金钱、财物及民事权利义务的总和。按所有权,可分为国 ......     (共415字)    [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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