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重要湿地名录鉴定标准
确定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鉴定标准包括4个方面的指标: ①代表性或典型性湿地的指标。能很好地代表所在生物地理区域的基本特征并处在自然或接近自然的状态; 能很好地代表一个以上生物地理区域的一般特征并处在自然或接近自然的状态; 或在某个主要的,特别是处在跨国区域上的流域或海岸生态系统中,能在水文、生物或生态作用方面很好地代表湿地所具有的自然功能; 或是所处生物地理区域上稀有和特殊的特定湿地类型的代表。②基于植物和动物的一般指标。是一些稀有、易危和濒危植物或动物物种或亚种的具有可评估价值的集合地,或是上述任意一种或亚种的具有可评估价值的个体集中分 ...... (共702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