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恶不赦
十恶不赦最早出自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齐律》,当时称为“重罪十条”,这十条罪行称为“十恶”,并且规定绝不赦免,到了隋唐就正式形成了“十恶不赦”的说法。《齐律》的“重罪十条”是:(一)谋反。这历来都被视为十恶之首。(二)谋大逆。指毁坏皇家的宗庙、陵寝、宫殿的行为。(三)谋叛。指叛逃到其他敌对国家。(四)恶逆。指打杀祖父母、父母以及姑、舅、叔等长辈和尊亲。(五)不道。无道。(六)大不敬。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公禁。(七)不孝。指咒骂、控告以及不赡养自己祖父母、父母。祖父辈死后亡匿不举哀,丧期嫁娶作乐。(八)不睦。(九)不义。指 ...... (共35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