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国营企业是否具有相对独立性
一种观点认为,国营企业是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的直接占有者和使用者,作为商品生产者,它从来就是独立的,没有相对与绝对之分,为了发展商品生产,对国营企业不必用“相对独立”去限制它。
另一种观点认为,国营企业是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这不仅是区别集体、个体经济的标志,也是由其本质属性决定的。(1) 它们用以从事商品生产的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不能由它们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随意处置; (2)用以生产商品的劳动,既不是商品生产者本人的私人劳动,也不是雇佣劳动,不能由企业任意支配和对待; (3) 生产经营不能完全由自己决定,要服从国家统一计划的调节; (4)产品归全民所有 ...... (共398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