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不可而为”主义与“为而不有”主义
十二月二十一日北京哲学社公开讲演
今天的讲题是两句很旧的话:一句是“知其不可而为之”,一句是“为而不有”。现在案照八股的作法,把他分作两股讲。
诸君读我的近二十年来的文章,便知道我自己的人生观是拿两样事情做基础:(一)“责任心”。(二)“兴味”。人生观是个人的,各人有各人的人生观。各人的人生观不必都是对的,不必于人人都合宜。但我想,一个人自己修养自己,总须拈出个见解,靠他来安身立命。我半生来拿“责任心”和“兴味”这两样事情做我生活资粮,我觉得于我很是合宜。
我是感情最富的人,我对于我的感情都不肯压抑,听其尽量发展。发展的结果常常得意外的调 ...... (共6402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