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民办公证书铺
宋代有两种不同职能的书铺,一种是以刊刻和出售书籍为业的,宋以前已经存在。另一种是专门承办 各种公证事务,代表封建国家行使公证职能的民办公证书铺,这是宋代才出现的新事物。过去史学界尚无学者对 此给予论述,近年戴建国进行研究。他认为:这种民办公证书铺是代表宋朝政府行使公证权的职能机构。所谓公 证,是一种证明活动,是对法律行为或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进行证明,确认其真实性与合法性。此外,百姓 的诉讼状,经官府认可的书铺写成者受理,非书铺所写者不予受理。宋代公证书铺有两个特点:第一,由于它是民 办的性质,故不称司而称“户”、“家”,通常一 ...... (共96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