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津贴
对担任中、小学班主任的教师实行的一种工资性补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于1979年联合发出了《关于在全国普通中学和小学公办教师中试行班主任津贴的通知》,其中规定班主任津贴主要根据现有学校布点、校舍条件、班级学生人数、班主任工作量大小等条件,来确定津贴标准,这种津贴按月计发。班主任因事假、探亲假、学习、患病、负伤、生育及因公出差等,每月超过10天的按月津贴标准的半数发给,超过20天的不发。临时代理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当月工作超过10天不满20天的,按班主任津贴标准半数发给,超过20天按全月津贴发给。行政人员、教研组长兼任班主任并完成本职工作任 ...... (共50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