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立
主张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种国家权力分别由三个不同机关掌握,各自独立行使职权、相互制约的学说和制度。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中,激进的平等派领袖李尔本针对专制主义的暴虐统治,主张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反对行政干预司法。后由洛克提出分权说。他认为国家有三种权力,即立法权、执行权、联盟权。立法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属于民选的立法机关即议会,执行权和联盟权属君主。18世纪法国孟德斯鸠根据洛克分权说,进一步提出把国家权力分立法、行政和司法,由不同机关掌握,互相牵制而又彼此平衡,以此保障政治自由和防止封建专制主义卷 ...... (共38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