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生命体征的记录
生命体征可以记录于护理记录单和体温单上,前者用钢笔书写数字,具体书写要求见第五章; 后者用符号绘制曲线,比书写的方式更直观地反映了生命体征的动态变化。
体温单(附表1) 不仅记录了包括患者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还记录了出入院、手术、分娩、转科或死亡、大小便、出入水量、体重、药物过敏等信息资料。为便于查阅,在患者住院期间,体温单排列在病历的最前面。
(一) 眉栏
(1) 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姓名、科别、病室、床号、住院号、日期及住院天数等项目。
(2) 日期: 每页第1日应填写“年-月-日” (如2012-03-09),其余6 d只写“日”。如在6 d中遇到新的年度或月 ...... (共2680字) [阅读本文]>>